115年「讓愛傳出去-大專院校社團服務補助」申請
護家協會為落實偏遠地區兒少 及長者 照顧,鼓勵各大專院校學生社團自組團隊前往辦理公益服務性質活動,回饋社會 ,依據該會捐助及組織章程訂定本辦法。
二、申請資格:
1、限國內大專院校校內正式登記成立之社團,由當屆社團社長或 活動負責人總召集人為主要提案代表人,向本會提出申請。
2、恕不接受個人、公關單位、表演團體等營利單位或社團與其他單位策略合作提案補助申請。
三、提案 項目:
1、計劃活動須以關懷偏遠兒童、少年、 長者 、家庭服務活動為主 ,或是 「代間活動方案」,
方 案 內容 應 符合老幼共學、老幼共創、青銀共學 、青銀共融 等原則,使年輕世代有機會從
高齡者身上學習人生經驗,高齡者也能藉由與年輕世代的相處中學習到新技能 ,以達成 活
躍老化 的目的 並 透過活動使老幼成員皆有收穫成長。
2、偏遠地區定義:請參考教育部偏遠地區學校分級之認定標準或符合教育優先區指標界定標
準之學校 。
3、活動型式為 短期性 營隊活動。
4、計劃須註記活動區域,及預計服務之對象。
5、活動 申請 須 註明 計畫 符合「聯合國 SDGs 永續發展目標」其中的 哪個項目 。 「聯合國
SDGs 永續發展目標」共有 17 項,請自行搜 尋相關內容
6、不予補助之活動:聯誼性的活動、校內活動、演講、座談會、社團比賽、表演、展覽、 郊
遊旅行等。
請參閱附檔及 申請文件網址,於115/4/20(一)下午5點前將下列申請資料交至課外組,由學校函送申請。
逾期或資料不全者,恕不予送件。
本校於審核活動時,皆會參考外交部旅遊警示、交通部中央氣象署氣象預報等外部資源;倘社團服務或活動之地點發生戰爭、天災、重大事故,或其他本校認定之不適宜進行活動之緊急重大狀況,本校保有不予核可社團活動申請,及於社團活動申請核可後,要求社團調整活動內容或取消活動申請核可之裁量權限。
二、申請資格:
1、限國內大專院校校內正式登記成立之社團,由當屆社團社長或 活動負責人總召集人為主要提案代表人,向本會提出申請。
2、恕不接受個人、公關單位、表演團體等營利單位或社團與其他單位策略合作提案補助申請。
三、提案 項目:
1、計劃活動須以關懷偏遠兒童、少年、 長者 、家庭服務活動為主 ,或是 「代間活動方案」,
方 案 內容 應 符合老幼共學、老幼共創、青銀共學 、青銀共融 等原則,使年輕世代有機會從
高齡者身上學習人生經驗,高齡者也能藉由與年輕世代的相處中學習到新技能 ,以達成 活
躍老化 的目的 並 透過活動使老幼成員皆有收穫成長。
2、偏遠地區定義:請參考教育部偏遠地區學校分級之認定標準或符合教育優先區指標界定標
準之學校 。
3、活動型式為 短期性 營隊活動。
4、計劃須註記活動區域,及預計服務之對象。
5、活動 申請 須 註明 計畫 符合「聯合國 SDGs 永續發展目標」其中的 哪個項目 。 「聯合國
SDGs 永續發展目標」共有 17 項,請自行搜 尋相關內容
6、不予補助之活動:聯誼性的活動、校內活動、演講、座談會、社團比賽、表演、展覽、 郊
遊旅行等。
請參閱附檔及 申請文件網址,於115/4/20(一)下午5點前將下列申請資料交至課外組,由學校函送申請。
逾期或資料不全者,恕不予送件。
本校於審核活動時,皆會參考外交部旅遊警示、交通部中央氣象署氣象預報等外部資源;倘社團服務或活動之地點發生戰爭、天災、重大事故,或其他本校認定之不適宜進行活動之緊急重大狀況,本校保有不予核可社團活動申請,及於社團活動申請核可後,要求社團調整活動內容或取消活動申請核可之裁量權限。